(他实在是太令人受不了了!)
我也因此而感到非常烦恼。
晚上十点,
好不容易浑浑噩噩的工作完开始下班,
我就开车回家。
失魂落魄的我,
竟然在回到公寓的地下停车场时才发现自己竟然一路上都忘了亮车灯。
漆黑的夜晚中,
我就这么驾着无灯的小汽车从 KL Sentral 熙熙攘攘的道路上回到 Petaling Jaya,
算是惊险万分了。
奇怪,
一路上也没有人对我鸣车笛或者亮大灯提醒我。
除了那辆警察车。
我直到现在才想明白。
原来那忽闪忽闪的警车车头灯是对我的暗示啊。
我还以为是和它车顶上的蓝色警示灯有什么关联。
最后还是有惊无险的回到家了。
其实也不能算是有惊无险,
应该叫“无”惊无险才对,
因为我当时都不知道自己在做危险事。